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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电梯安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2014-11-10 14:19:26 浏览: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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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电梯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DG00CL45)所需的货物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详情请参见询价通知书。现将该项目询价通知书(0851-1461DG00CL4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报价邀请函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类型:货物类
  3.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电梯采购与安装
1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
人民币37.3万元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询价通知书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必要,供应商可以对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进行自行考察。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以书面形式答复。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监管部门:东莞市财政局。
  4.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电梯产品生产制造商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4.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4.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的报价。
  6. 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6.1.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询价通知书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6.3.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供应商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等(现场检查、登记完后立刻退回),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注册。
  6.4. 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6.4.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4.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6.4.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6.4.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6.4.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6.4.6. 购买询价通知书经办人,需提供:
  6.4.6.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4.6.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响应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询价通知书。
  6.5. 询价通知书售价:询价通知书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7.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8日10:00-10:30
  7.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8日10:30
  7.3.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会议室
  8.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8.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9.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横沥镇
  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19 1123
  传真:0769-23191109
  电邮:CL23191123@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询价通知书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78 8080 5300 9125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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