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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上午,市质监局召开《马鞍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宣贯会,全市电梯物业管理公司、房屋开发公司等70多家单位参加了会议,董志耕副局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宣贯了《马鞍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并介绍了电梯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董志耕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确保电梯运行安全,是质监部门、电梯使用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目前在用电梯1156部,其中乘客电梯780台,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办法》的出台,补充完善了特种设备地方法规体系,明确细化了我市电梯采购、管理、使用、维护保养要求和相关部门职责,将对进一步规范电梯安全管理,保障我市电梯安全运行发挥积极作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质监部门要结合《办法》的正式实施,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贯彻落实;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电梯安全管理;三是要强化现场安全监察,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