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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梯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2014-11-21 08:43:54 浏览: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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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预算为 40 万元,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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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

  3 、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电梯销售方与安装维修方的联合;

  5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30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

  采 购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联合体须提供双方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 、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

  4 、 自 2014年10月9日 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5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0.4万 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4年12月9日1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9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俞欣;联系电话: 13567527898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吕铁钧 ;联系电话: 0575-87253015

  传真:0575-87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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