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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081022_1006980767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珠江电厂办公业务综合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办公业务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二、 招标单位: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84688602-540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86673560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珠江电厂厂区内
四、 四、招标项目内容:
包括3台客梯、1台消防梯的供货、安装与配套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交付用户正常使用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10 月 27 日至 2008年 10 月 28 日 上午:9:30—11:30
下午:2: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流花路85号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需提交投标申请公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申请人需提交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评价。
6、 申请人需提交投标人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a)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2005、2006、200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二年的财务报表);且审计单位无拒绝和否定意见;须提供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电梯设备能力的国内制造企业,须具备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c)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安装、配套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安装服务投标的承诺;
d) 投标人自 2005 年 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验收证明、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f)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g)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h)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年10月28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i)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j) 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k)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0月28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l)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详见资格审查和择优表)。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小于或等于7名时,则取全部合格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7名时,则采取择优的方式选取排名前7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一、本工程依法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投标最高报价值的设立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完成,该投标最高报价值在投标截止时间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投标人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已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一律视为无效标书。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壹 份正本 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本公告在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发布。
附件:公告及其附件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