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其入驻企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高新区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 NYGXQCG2014-001
3、采购内容:办公用房租赁;
租赁场地需要面积: 5000平米 -15000平米,要求整体连片,交通便利,房屋一次性提供完整;
租赁期限:本次招标租赁期为一年(以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采购方需要可以续租,如不续租采购人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否则,视为续租一年。
首次租赁合同:首次租期为一年,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租一到四年;
位置:高新区辖区北区范围以内;
其它:停车方便,水、电、气、暖、宽带接口设备完善,电梯等内部通行设施完善,短期内可以入驻。
详细租赁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所租房屋产权清晰,没有任何争议。
2、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场地应为投标人拥有使用权的场地或独立自主产权,投标人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税务登记证。
3、通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有消防检验合格证、防雷检测合格证、长期供用水协议、长期供用电协议、长期供用气协议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税务登记证、通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有消防检验合格证、防雷检测合格证、长期供用水协议、长期供用电协议、长期供用气协议相关材料,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授权委托书;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招标项目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3.2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购买标段、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3.3报名时间: 2014年 11月 29日 至 2014年 12月 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 00时至 18: 00时(北京时间)。
3.4报名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工业路 64号)
3.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4年 11月 29日 至 2014年 12月 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 00时至 18: 00时(北京时间)。
3.6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 /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hngp.gov.cn)、《南阳市高新区行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网》( www. nygxxz.gov.cn)、《南阳日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中原
联系电话: 13037666886
招标代理: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0559888 1583997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