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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梯在各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其安全保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人们对电梯安全保障的要求不 断提高,对事故责任保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宜春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引入保险机制,建立电梯安全责任险制 度,发挥保险社会救助功能和制约机制,实现社会管理的突破,力争实现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全覆盖。
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电梯安全责任事故处置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宜春人保财险与市质监、维保等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独家承保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为全市3000余台电梯提供责任险保障。
电 梯安全责任保险适用于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恶意破坏、暴力冲突责任,承保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及其他电 梯,保费从每年120元到210元不等,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责任限额4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0万元,年度 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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