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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公楼电梯改造项目(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2014-12-30 11:36:12 浏览: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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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的委托,就“漯河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公楼电梯改造项目(电梯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谈判采购-2014-147

  2、项目名称:漯河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公楼电梯改造项目(电梯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地址:漯河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公楼

  5、项目内容:本次招标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

  二、供货及安装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工期为60天。

  三、投标人资格:

  1、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电梯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4年 12月 30 日至 2015年 01月 0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4、报名时需提供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贰级建造师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若投标人不是电梯生产厂家,需提供电梯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

  4.2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五、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01月09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谈判时供应商应届时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39550296

  地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5346038186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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