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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洞头县新城农贸市场装饰提升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2014-12-31 15:31:01 浏览: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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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 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洞头县新城农贸市场装饰提升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 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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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洞头县新城农贸市场装饰提升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TCG20141231110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梯设备及安装:货梯1台(额定载重量2000KG,额定速度0.5m/s,3层3站);扶梯2台(提升高度6000mm,额定速度0.5m/s),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要求拟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如果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证明代理该品牌的合法性,并出具电梯制造商合法授权资质文件,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投标;

  4、电梯设备供应商与电梯安装单位不一致时,须组成联合体投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

  5、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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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4、电梯设备供应商及安装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5、电梯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6、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如果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证明代理该品牌的合法性,并出具客梯制造商合法授权资质文件,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投标;

  8、供应商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

  五、集中报名时间及地点

  1、自本公告公布日起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送达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报名地点: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审批大楼二楼政府采购科)

  六、招标文件的发布等:

  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截标日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

  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交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8日10:00

  八、投标地点: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1月28日10:00

  十、开标地点: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联系方式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先生:0577-63383908。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洞头县新城农贸市场装饰提升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1日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近期就洞头县新城农贸市场装饰提升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15年1月9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审批大楼二楼政府采购科),外地可传真至0577-63383908,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06271246@qq.com,送达后电联经办人予以确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383908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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