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南宁市兴宁区兴工标准厂房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作者: 2015-01-10 09:35:59 浏览:83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文号A-2261)批准,受采购人委托,现对兴工标准厂房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 CEITCL-GX-CZHW-141202

  项目名称:兴工标准厂房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 项目内容: 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商) 。

  3、 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

  投标人为制造厂家或代理商时必须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5年01月9 日至2015年0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或B级以上);(7)投标品牌生产厂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8)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2.地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9号楼A座202室)

  3.售价:每本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五、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 于 2015年01月 26日17时正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琅东支行;

  银行账号:2102 1120 0930 0964 912。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01月29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9号楼A座20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01月29日15时00分在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9号楼A座202室)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网上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1-5820199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287512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9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