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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丰村、双桥村综合用房项目电梯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2015-01-22 09:03:43 浏览: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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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联丰村、双桥村综合用房项目电梯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编号:武招2015-006

  1 、招标条件

  联丰村、双桥村综合用房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农经[2014]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武原街道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海盐县武原街道双桥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差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联丰村、双桥村综合用房项目电梯工程(重新招标)。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 7284.7平方米 (其中联丰村 4558.1平方米 ,双桥村2726.6平方米)。

  2.3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经九路西侧,新区大道北侧。

  2.4 电梯数量及要求:4站4门客梯1台,载重≥ 1000kg 、速度 1.5 m /s。本工程电梯品牌拟采用天津奥的斯STY电梯系列,或日立电梯MCA系列,或通力KONE3000系列,或同等及以上品牌的电梯。

  2.5 招标范围:联丰村、双桥村综合用房项目电梯工程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设备图表及资料等相关文件的提交、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2.6 交货及安装工期: 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月内交货,货到现场后2个月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业主使用,且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 。

  3 、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A级证书及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须出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具有电梯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 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2000万美元(含)以上, 2013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0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且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

  3.4 若是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5 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若某品牌出现授权两个及以上公司投标的,以先报名领取标书者为准);

  3.6 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在嘉兴市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 2015年1月 2 1日至 2015年1月2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 报名地点:嘉兴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5号五楼)

  4.3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4.3.1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3.2 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3.3 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上述4.3.2的资料;

  4.3.4 电梯安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

  4.3.5 若是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1格式)。

  上述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4 嘉兴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芸玲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办妥投标报名手续后,投标人同上述报名时间在嘉兴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 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提交方式现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武原街道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海盐县武原街道双桥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联丰村、 海盐县武原街道双桥村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 系 人:顾火根、 陈永 君 联系电话:13906834885、1381937526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5号五楼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传真:0573-86287817

  联系人:徐芸玲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日期:2015年1 月8日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与 就 联丰村、双桥村综合用房项目电梯工程 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 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 、 负责 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

  五、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 体 方: 参 加 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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