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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薛埠镇拆迁安置农民公寓(茅洲路东)二期工程电梯招标公告
作者: 2015-01-29 08:51:56 浏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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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坛政采2015-A02051288(公)-004号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薛埠镇拆迁安置农民公寓(茅洲路东)二期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电梯设备制造厂家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薛埠镇拆迁安置农民公寓(茅洲路东)二期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坛政采2015-A02051288(公)-00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2层薛埠镇拆迁安置农民公寓载客电梯23台。采购单位推荐品牌为(巨人通力、西继迅达、怡达快速、康力曼隆、珠江中富)。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5、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6、电梯设备制造厂家投标;

  7、若投标人不实施电梯安装与维保,可授权委托具有B级(含B级)以上安装许可单位进行安装与维保,并提供安装许可证书,且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条件中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若投标人(制造商)不实施电梯安装与维保,可授权委托具有B级(含B级)以上安装许可单位进行安装与维保,并提供安装许可证书及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且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其他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月22日—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正常工作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因招标文件为电子文档,请到金坛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五、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2月 2日下午2:30(标前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地点:金坛市财政局五楼西边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5年2月12日下午1:30-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2月12日下午2:00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 石先生。

  七、开标时间:2015年2月12日下午2:00,开标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石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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