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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鹤壁市妇幼保健院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G-2014-13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妇幼保健院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鹤壁市妇幼保健院,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总投资 30 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壁市妇幼保健院;
2.2供货期:签定合同之日起 70日历天;
2.3安装期:签定合同之日起 45日历天;
2.3招标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基本技术要求供货期安装期质量要求
乘客电梯一部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70日历天45日历天符合国家现行规范
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本次投标的报价之中,其中所涉及设备的供货、送货、安装(包括脚手架的搭建和拆除、水电设施等)、配合费、调试、试用、检测验收、鉴定、培训、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保养。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营的经销商;
3.2、投标企业所投电梯品牌在国内设立企业年限不少于 10年(含 10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 1亿元以上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万元(含 300万元)人民币;
3.3、报名企业如为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 A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A级许可证;报名企业如为经销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B级或 B级以上许可证;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
3.4、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投标企业应具备建筑类企业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格证书;
3.6、国家或行业规定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等相关证件;
3.7、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9、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10、组织机构代码证;
3.11、开户许可证;
3.1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1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14、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3.15、投标人报名时均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02 月 02 日至 2015 年02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北路西金港快捷 11层 1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02 月 2 8 日下午 03 时 00 分;
5.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 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北路西金港快捷 11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鹤壁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 郑 先生
电 话: 0392-3278892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北路西金港快捷
联 系 人: 朱 女士
电 话: 0372-2253808 18237286389
8、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