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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汉寿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汉寿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 HS2015-01 委托代理编号: HNGF2015-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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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预算: A 包:667.2万元;B包:70.5万元。
四、采购内容:
A 包:标准厂房客运电梯16台,标准厂房货运电梯16台;
B 包:办公楼客运电梯2台,食堂客货两用电梯1台;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A 包:
2.1.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1.2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C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C级资质。
2.2 B 包:
2.2.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及其他:
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6日—2015年3月1日登录《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prec.hans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与本代理公司加盖公章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下载方式:供应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后自行下载,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专栏”。
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届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会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递交以下原件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登记证。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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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兹定于2015年3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汉寿县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进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数额为: A包:60000元整(人民币),B包:7000元整(人民币) , 由供应商(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帐户打款;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帐户打款;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帐户打款;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帐户打款)转入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分包的要注明包号,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包号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3月1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托管账户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托管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汉寿支行
开户帐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地 址:常德汉寿太子庙镇
联系人:袁先海
电 话:0736-2743338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滨湖路666号成城•中德时代广场12楼
邮 编:415000
联系人:蒋辉勇
电 话:0736-7933858
传 真:0736-715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