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南京高档房标准取消价格限制 容积率规定不变
作者: 2008-11-03 11:11:56 浏览:58
[打印]

  一份由南京市房管局和物价局于10月7日出台的《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昨日公开露面。《通知》对南京市高档房标准做出重大调整:取消原来的价格标准限制,面积和容积率标准不变。记者注意到,这一新标准实则早在10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

  此前南京市执行的普通住房标准为:建筑容积率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含)以下,具体交易价格标准为主城江南八区9900元(含)/平方米以下、江宁6000元(含)/平方米以下、江北4900元(含)/平方米以下。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标准。反之,则属于高档房。

  新标准取消了价格限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按照新标准,该市原来存在的“满城尽是高档房”的尴尬将不复存在,加之前些时财政部出台的契税新政,更多的购房人将由此获得实惠。

  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购房人而言,如该套房在江南八区,单价为10000元,此前需要交纳4%的契税,即3.6万元。而按新标准,这套住房被划入普通房行列,仅需交2%的契税,即1.8万元,如果是11月1日后首次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下住房,按照财政部新政,契税减为1%,即9000元;同时按照南京“20条新政”,还可以拿到1%的购房补贴,也就是说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相当于零契税,购房可省下3.6万元契税。

  对于购买面积为90-144平方米住房的购房人来说,如果这套房在江南八区,过去的契税是4%,现在只需交2%的契税,而南京“20条新政”规定此面积段住房可拿到0.5%的购房补贴,由此,共可省下2.5%的契税。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相关资讯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