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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中心医院及公共卫生中心电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Z15010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无机房医用电梯两部,7层7站;无机房客用电梯三部,4层4站两部、6层6站一部。预算金额为1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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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商的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4)生产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5)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商的授权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生产商还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
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生产商的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4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鞍山市千山区政府201会议室(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街(路)899-2号
联 系 人:崔卓
联系电话:0412-231837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
联 系 人:王丹萍
联系电话:0412-6382001/6352001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转80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帐 号:213311631018000480482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