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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2015-03-14 09:03:40 浏览: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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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7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的通知。2015年3月12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更好的进军高端智能装备领域, 拓宽经营范围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在沈阳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同意授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全权负责办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具体事宜:

  公司名称:沈阳博林特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智能机器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维修、技术服务及转让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5-021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沈阳博林特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下同)。

  2、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本次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博林特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全部注册资本由公司缴纳,均为货币出资。

  4、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智能机器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维修、技术服务及转让等。

  5、拟注册地址:沈阳市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主要目的

  设立沈阳博林特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是顺应国家发展需要,紧跟国家产业、行业规划,抓住智能装备产业的历史性发展契机,从而有利于占领市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最终有利于公司提高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2、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沈阳博林特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有助于公司的多元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可靠、更高收益的项目,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3、项目风险

  该项目尚需要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程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还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市场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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