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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2015-03-18 11:32:09 浏览:88
信息来源:江南嘉捷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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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3月16日以非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以直接送达、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该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本公司拟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持股比例约为12.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出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人条件、出资金额等)须根据设立的进展及监管机构的审批情况方可最终确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投资额度内,确定本公司对金融租赁公司的最终出资金额、持股比例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尚需获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核准,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批准/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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