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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公安局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机构: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5-03-24 09:43:11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NX2015XJ012 采购品目:办公楼电梯
代理机构: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沈步红 项目经办人:张晓君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雄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南雄市公安局办公楼电梯 采购项目进 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NX2015XJ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 : 南雄市公安局办公楼电梯 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内容: ¥228,000.00元
四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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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见询价文件 |
单位 |
采购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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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楼电梯 |
台 |
1 |
五、依据《广东省实施 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个体除外)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七、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3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供应商自行购买
4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标书时须携带齐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副本审核后退回)。因故不能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的,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原件发至我中心邮箱nxzfcgzx@163.com,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法人代表身份证正负面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前来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被委托人都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文件中亦须包含所有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做入投标文件的正本。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4月1日14:30-15:00整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4月1日15:00整
十一、开标时间:2015 年4月1日15:00整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招标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法
(一)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1-3818362 传真:0751-3818361
联系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一楼 邮编:512400
(二)采购人: 南雄市公安局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0751-393689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