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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电梯“使用权者”首负责任
作者: 2015-04-13 08:00:02 浏览:59
信息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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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改标志凸显管理者义务

  据悉,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台山已明确电梯“使用权者”,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使用权者”首负责任。目前,全市已经有1118台在用电梯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完成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确权率97.3%。

  同时,该局还更换标志,凸显电梯使用管理者法定义务。将原《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名称更改为“检验标志”,标志中记录的信息主要为维保单位和使用管理者的名称、应急电话等,改变由行政部门颁发检验合格证的片面概念。目前,已检验电梯更改标志率达到100%。

  将保险机制引入电梯行业

  此外,台山还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将保险机制引入电梯行业,使保险公司参与电梯事故纠纷调解中来,避免了因电梯事故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目前,台山的电梯保险投保率达到97.6%。

  加强各部门应急处理能力

  该局还加大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残旧电梯的检查力度。2014年全年,该局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16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73家次,检查在用及新装电梯368台次,立案查处了5家电梯维保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该局还加强各部门的应急处理能力。为提高使用者的应急救援能力,检验电梯使用权者对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该局联合各维保单位在东方豪苑广场进行了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对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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