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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溧采公【 2015 】第 6-1 号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天目湖滨湖农民新村工程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天目湖滨湖农民新村工程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数量 48 台。
二、交货日期: (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1 )投标人应是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过制造商专项授权的指定代理商 (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
( 2 ) 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客梯 A 级资质、且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 A 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 IS09001 质量认证。
( 3 )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A 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 IS09001 质量认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放发:
1 、时间: 2015 年 4 月 20 日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
2 、地点:江苏宏昌建工管理有限公司( 溧阳市平陵大厦 19 楼 1920 室)。
3 、联系人及电话:潘可婧( 0519-80692728 )
4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 1 )投标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一);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
( 3 )投标人条件中要求的各项企业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5 )电梯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除外);
( 6 )受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7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资料一次性提供,不接受补充资料,如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资审通过的,直接发放招标文件。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标前答疑会: 2015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4:00 ;
答疑会地点: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溧阳市南环路 26 号 城发大楼三楼。
2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答疑会前,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汇入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账户,金额为:贰拾万元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 、开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 。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沈 先生、史先生
邮政编码: 213300
联系电话: 0519-87216894
传真电话: 0519-87220692
联系地址:溧阳市南环路 26 号 城发大楼三楼
开户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 行号: 320304388015
银行帐号: 12010154900000168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 4 月 20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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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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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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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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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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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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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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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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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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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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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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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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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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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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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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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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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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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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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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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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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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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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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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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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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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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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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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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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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 系 (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 (姓名)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 (单位名称) 的名义参加 溧阳经济开发区天目湖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名称)天目湖滨湖农民新村工程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的资格审查。授权代表签署与本次资格审查相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