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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电视台电视塔升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2015-04-20 11:59:23 浏览: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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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 电视塔升降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 5 - 61

  二、项目名称: 南阳电视台电视塔升降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电视塔升降设备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 800 元/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201 5 年 4 月 17 日至201 5 年 4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 5 年 5 月 8 日 上午 8 : 3 0-9: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 5 年 5 月 8 日 上午9:30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201 5 年 5 月 8 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 , 具有A类电梯生产制造许可 证、特种生产许可证、ISO9000资格认证、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认证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认证;

  2、 有近年来提供 类似 设备的业绩 ,具有电梯制造、安装、运行、维修、保养的专业技术人员 ;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副本、 A类电梯生产制造许可 证、特种生产许可证和ISO9000资格认证证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 电视台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38765718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 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 5 年 4 月 17 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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