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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井成了储物间
昨日下午,重庆晚报记者来到巴县大道89号。该居民楼为连排楼,共有3个单元,每栋单元楼有10层高、近40户居民。因是老式居民楼,3栋楼房均无电梯,也没有物管公司。
“当初修房子时就没有安装电梯,但设有电梯井。”二单元10-4业主姚女士说,她2003年入住起,电梯井就空置起。
“2008年左右,这些空置电梯井就被占用了。”姚女士说,如今被封锁的电梯井成了部分业主的储物间甚至卧室。原来,7年前,每层楼的业主相互协商,准备将闲置电梯井利用起来。“哪家想要这个空间,就给同层的另外3家人一点补偿金。”姚女士说,就这样,部分业主当时支付了几千元,取得了电梯井的使用权。
如今想住电梯房了
“隔壁单元最近都要安装电梯了,但我们还没有谱。”姚女士说,由于楼内老年人越来越多,业主们商量集资安电梯,方便大家出行。为了安电梯,她和几名业主曾挨家挨户做工作,“八九楼还有几个80多岁的老人,安电梯对大家都好。”
“楼层高的,就多出一点。”姚女士说,像她家住10楼,修电梯大约会出近2万元,而低楼层最少出几千元就可以了。对于修电梯,大家基本达成一致,愿意出钱。
部分占用电梯井的人,也慢慢接受了建议,同意无条件交出电梯井。但二单元只有一户业主不同意,电梯安装一再被搁浅。
搬出电梯井要补偿
9-2业主石女士说,不愿安装电梯的是4-3住户。邻居们曾上门做工作,但这家人说什么也不同意。
昨日下午,重庆晚报记者见到了4-3住户肖大爷。他说电梯井是他家花3000元买来的,一家人不愿腾出。记者在肖大爷家中看到,该电梯井已被改造为单独隔间,里面放了一台冰箱,一张床及部分杂物。肖大爷说,这个房间曾当过卧室,能通电、有光亮。
对于邻居们想安电梯,肖大爷说他不是完全不同意,但需要协商,“至少要把买电梯井的钱还给我。”
占用协议无法律效力
巴南区化龙路社区党委书记覃长武介绍,巴县大道89号业主自费修建电梯,社区是支持的,已帮忙将相关材料递交给了规划部门。
“有居民不同意,我们也在做工作。”覃书记称,当初几户人家与同层楼居民有协议,可占用电梯井,“但这种协议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力。”覃书记说,电梯井是公共设施,不能辟为私有。“当初也只是说作为储藏室,没想到有人改建成了卧室。何况当初协议中明确写着:如果电梯井恢复安装电梯,占有方应无条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