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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莱芜高新区鹏泉中心幼儿园传菜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采购项目为高新区鹏泉中心幼儿园传菜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分为1个包,采购内容为传菜电梯一部。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项目采购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所投报的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
凡符合并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派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每天的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南二楼招标代理部)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 为3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竞价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725893149
电子邮箱( Email):sdlwcdzb@163.com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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