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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制播机房专用电梯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2015-05-27 15:18:49 浏览: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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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就韶关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韶关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制播机房专用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SG15GZ042 )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韶关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制播机房专用电梯采购项目(详见附件,点此下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第 ④ 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 2.5 ) 2 、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产品代理授权函; 3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B 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5 、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 、 投标人须具备 ISO9001:2008 认证。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5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6 月 2 日 上午 9:00-12:30 ,下午 14:00-17:00 ;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原韶关市司法学校);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自备银联卡。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 / 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6 月 18 日 上午 9 : 30—10 : 00 ;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18 日 上午 10 : 00 (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时间: 2015 年 6 月 18 日 上午 10 : 00 ; 4 、开标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韶关市司法学校);

五、集中采购机购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0751-8379625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电话: 0751-8379615

六、采购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姓名: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0751-8882342

七、采购活动监管部门:韶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0751-8176550 公告时间: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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