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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为嘉山小区(廉租住房)项目15#住宅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该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发[2008]15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定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定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嘉山小区(廉租住房)项目15#住宅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为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所需有机房电梯3部,均采用同一品牌。
2.2项目实施地点:平定县冠山镇南关村流杯山。
2.3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
2.4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编号:SXXYP—G—150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能力,具有良好销售业绩的电梯生产厂商或厂商授权的代理商;3.2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3.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4投标人须具备供货及安装能力,有满足要求的安装、调试和维保人员;3.5投标人须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报名。地点:平定工程咨询办公楼三层304室 。
4.2报名时应提交: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6 税务登记证(副本);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8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1——8项须带原件核查,留以原件直接复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红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持法人委托书向招标(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项目单位):平定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办公地址:平定县学院南大街
邮政编码:045200 联系人:李俊琴
电 话:0353-606214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平定工程咨询办公楼三层304室
邮政编码:045200 联系人:郭晓芳 王丽萍
电 话:0353—6600025 6616166
日期: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