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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沧州临港质监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总结企业自查阶段成果,布置下阶段任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河北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通知》等,全区在用的电梯(含扶梯、自动人行道),重点是电梯数量比较集中的住宅小区、学校、商场、车站、宾馆酒店等的人员集中场所的电梯,以及在本辖区内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均在此范围内。重点整治电梯使用环节、维保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电梯故障、事故现场处理不力的问题。
此次整治的目的在于,签订一份合同(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明确两个责任(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维保单位主体责任)、做到三个持有(电梯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电梯使用持有注册使用登记证、电梯运行持有年度检验合格证)、保证五方通话有效(指电梯轿厢、电梯机房、电梯轿顶、电梯底坑和物业值班室之间的通话系统)、建立24小时承诺(电梯维保单位向电梯使用单位和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值班畅通,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救援)。
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