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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障性安置用经济适用房曹门新城(北院)一期工程项目12#-15#、19#-20#、22#、25#、28#-30#楼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城镇(2011)5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盛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障性安置用经济适用房曹门新城(北院)一期工程项目12#-15#、19#-20#、22#、25#、28#-30#楼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2.2招标编号:WXZB(汴)2015-0615;
2.3建设地点:开封市中心城东北部朱屯村,东临工农路、南临新曹路;2.4工程规模:电梯数量:共36部;
2.5投资金额:约620万元人民币;
2.6 交货安装期:交货期180日历天;安装期5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电梯采购以及与电梯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安装、培训、售后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数量、技术要求、安装等指标以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商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或3000万美元及以上。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且合格有效。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安装、维修)且合格有效。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们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5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企业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
3.6 投标人须在投标前通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 2015 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6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1)电梯制造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可以不提供电梯制造商原件验证。需留存电梯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4)拟任项目负责人《中华人们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报名时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与原件同效)【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6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盛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开封市曹门新城 地址:开封市集英街龙成·锦绣花园C-8号2单元302 邮 编: 475001 邮 编:475001 联系人: 孙先生 联 系 人:徐女士、白女士 电 话:0371-23257772 电 话:0371-255586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nwx037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