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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5150977
1.招标条件
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廊坊市固安县牛坨镇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
供货周期:发出排产通知后60天;安装验收:6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制造及安装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其中7层/7站电梯3部;2层/2站电梯1部。
数 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依法成立具有电梯生产制造能力的国内、外生产企业或由其授权的国内代理商。
3.2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ISO14000环境认证及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具有10年以上同类产品生产经验,近3年在中国销售使用同类产品100部以上,且有三年以上运行良好记录。提供用户清单(包括用户名称、型号、验收日期、人员、联系电话)。
3.3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报名时须获得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一个品牌的产品授权一个以上代理商或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可能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制造商请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持以上所有资料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代理商请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原件(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制造商一份项目授权书)。
持以上所有资料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7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汇源大酒店4楼会议室(中华南大街4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私自转载本公告均无效,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景思捷
联系电话:18531121822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卫、张侠飞
联系电话:0311-83086905
传真:0311-83086856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