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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黔)建招字[2008]129号(二次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081113_1007403022
所属地区:贵州
详细内容:
1、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办公业务用房工程侦察指挥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
2.2工程项目规划设计:。
2.3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和自筹。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内容:用于本工程招标的图纸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载人电梯7层7站2台。
4、凡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5、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5.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必须满足[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2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5.3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做要求 。
5.4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允许。联合体须到现场报名。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7、投标报名:
7.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8-11-17 09:00:00时 至2008-11-17 17:00:00时。
7.2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向招投标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建设大厦西5楼”)。
网上报名网址: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gzztb.com)
7.3现场报名应提交资料:
已办理投标IC卡的企业须提交:投标IC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两份。
未办理投标IC卡的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副本)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办理投标IC卡。
7.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规定编写和密封后,于 2008-11-24 09:00:00 时至 2008-11-24
09:30:00
时送达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建设大厦西5楼”)。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后10日内,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工程项目招投标需咨询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其他:
12.1办理投标IC卡事宜向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5360033。
12.2
未办理IC卡或未办理IC卡补充手续的报名单位,须同时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投标人只需满足5.1、5.2条的其中之一。
招标人: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鲁长亮
联系电话:0851-6812506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祥健、朱虹
联系电话: 0851-682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