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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住宅小区投保电梯险
作者: 2015-07-22 08:21:42 浏览: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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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6月起,我市正式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一个多月过去了,记者昨从市质监局获悉,全市已有10家使用单位、112台电梯投保电梯险。其中,江宁区龙湾新寓是第一个投保电梯险的住宅小区。
  
  “我对电梯投保非常支持,主要是为了安全。”昨天上午10点左右,龙湾新寓业主王女士在小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她就碰到过小区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停止的事件。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朱晔秋介绍,龙湾新寓是去年竣工交付的拆迁安置小区,由南京同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共有24栋18—26层的高层住宅楼,入住居民达2400多户。该小区有60台电梯参保,涉及沈阳博林特、江苏西德两个电梯品牌,分别由南京恒格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根据此前我市出台的《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一台垂直升降电梯的年保费基础价为93元,乘以电梯使用年限、维保单位星级等系数后,龙湾新寓每台电梯的实际保费为102.3元。保费由电梯使用人、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按2:3:5的比例分担。
  
  人保南京分公司责信险部业务主管张菊芳介绍,该小区电梯今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可获得限额80万元的赔偿,每次/累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2家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也在保险范围之内,每人最高可获赔48万元。
  
  “小保费,大保额。这个电梯险蛮划算。”宏和机电公司副总经理徐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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