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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住房维修金修好28个小区“老”电梯
作者: 2015-10-22 08:44:30 浏览: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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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年初至今,我市已有金安美豪等28个小区利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共涉及建筑面积71.2万平方米,7400余户业主受益。

  据金安美豪小区物业介绍,该小区C栋1至4单元4部电梯已经过了质保期,先后出现曳引轮磨损严重、钢丝绳返锈等现象,为保证业主人身安全,物业公司一直用物业费支付电梯日常维护,但是这几部电梯已属“高龄”,需要更换大件,物业没有足够资金来支付这笔维修费用。

  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而小区电梯属于共用设施设备,过了质保期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只要满足3个条件即可:维修列支范围内业主交存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有明确的分摊标准,并且经过列支范围内“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 同意”。条件成熟,可申请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维修、更新、改造。

  经小区物业再次联系社区居委会和业主代表后,业主们纷纷表示同意启动维修资金,并委托物业按程序办理申请事项。物业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做出预算后,按照法定程序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通过。一切就绪后向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所需的材料,中心按照维修资金申请流程完成审核备案,使电梯维修施工工程得以及时实施。

  目前一部电梯“黄金使用年限”大致在15年左右,一些地区也将15年作为电梯的报废时限,但事实上许多高层电梯在使用了5年以后就开始频繁出现故障。我市通过使用维修资金,解决了很多电梯设备更换和大修问题,为保障群众居有所安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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