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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前后新建了许多商品房小区,普遍都存在没有缴纳大修基金的问题,到了今年,这其中许多商品房的电梯也陆续该更换了,但是谁出钱,确实是个问题。
2002年修建的沙坪坝华宇广场小区
业委会+政府补贴把电梯改造了
重庆时报记者从各区房管局了解到,像朱先生小区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沙坪坝三峡广场的华宇广场,是个修建于2002年左右的小区,有很大部分是没有缴纳大修基金的。十几年过去了,小区电梯老化严重,亟需改造。
“我们在今年年初全部改造好了。”物业公司张经理说,全小区9个单元18部电梯,除了轿厢没换,其余90%的零部件都更换了,连电梯的品牌都更换了。
钱是哪儿来的呢?张经理告诉记者:“我们小区有业委会,平时有商家在小区摆展的收益是归业委会所有,所以这次改造电梯业委会拿出了公共区域的收益,出了其中1/3的钱,另外的部分是搭了政策的末班车,由政府补助了2/3。”
三峡广场一栋商住楼没有改造完
问题同样是部分业主不愿出钱
三峡广场上还有一栋需要改造的商住楼,同样没有大修基金。
这栋楼很多都是租赁户,而且是搞经营性质的,张经理说,“这已经是住改非了,所以跟业委会协商后,电梯改造的费用的1/3由业委会承担,剩下的由这栋楼的业主根据相关办法来均摊。”
“这栋楼的电梯经常排到外面广场上。”令张经理头疼的是,这栋楼依然有业主不愿出改造电梯的费用,“所以现在每天我们都会有人上楼去跟业主磨嘴皮子。”
这栋楼一共4部电梯,“我们是收一部分钱就先改造一部,目前已经改造好2台,还有一台的改造也正在进行中,虽然工作不是很好做,但是依然在进行。”
2011年3月后逾期未交存的
电梯改造由业主自行负责
沙区房管局物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沙区范围内没有缴纳大修基金的小区占到1/3,多数是老旧小区,类似华宇广场的小区也有一些。
“电梯是附属设施之一,它是业主共有的,并不是物业、开发商拥有的,‘公摊’就是摊在这些地方。”工作人员说。
他告诉记者,2011年3月1日起,《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第51条就明确规定了,本办法实施前,未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业主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的标准交存。
“逾期未交的,其房屋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由相关业主自行负责。”
律师:可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要求业主缴存大修基金
针对朱先生家所遇到的问题,重庆时报记者咨询了律师徐振。他说,我市大修基金管理办法的第50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交存或者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要求限期交存;逾期仍不交存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管理办法,如果一个单元楼都没有交大修基金的话,可由业委会要求大家交存大修基金,如果不交存的可由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向法院起诉,有了大修基金后,再根据相关流程开展电梯改造的工作。”徐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