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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电梯应急维修可申请专项资金 12月1日起施行
作者: 2015-10-26 09:55:25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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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电梯使用安全,从12月1日起,苏州城区电梯维修可以通过应急程序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市住建局、市质监局日前发出通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根据通知,苏州城区凡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应急程序申请专项维修资金。通知要求各级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对涉及电梯的维修资金申请事项及时受理、积极指导,使电梯故障及时得到排除,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通知要求,对电梯应急维修方案要实施技术认证。电梯应急维修前,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将应急维修事项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在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将用于电梯应急维修事项进行公告;同时拟选维修单位,制定“电梯应急维修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电梯故障情况及原因分析、维修范围与技术路径、预算价格等,并报相关部门。在维修方案通过技术审查后,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相关应急使用程序申请维修资金。

  电梯应急维修结束,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代表、电梯维修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审价机构,对电梯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当地街道要派员参与验收鉴证。

  根据规定,凡属电梯大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修理。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电梯维修单位如有因维修方案不实而浪费检验检测资源,或者电梯维修预算有高估冒算的行为,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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