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项目编号:WXHS20151116001
无锡建圆建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无锡堰桥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新盛苑五期安置小区(E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于2015年11月16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新盛苑五期安置小区(E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WXHS201511160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 本次招标需采购:1.0 m/s ,1000 kg ,13层14站,曵引式客梯1台;1.0 m/s ,1000 kg ,13层14站,无障碍曵引式客梯1台;1.0 m/s ,1000 kg ,13层14站,带消防功能电梯1台;1.0 m/s ,1000 kg ,4层5站,无机房客梯2台;1.0 m/s ,1000 kg ,4层5站,无障碍无机房客梯2台;1.0 m/s ,1000 kg ,4层5站,观光电梯2台;0.5 m/s ,2000 kg ,4层5站,无机房货梯1台;角度35,电梯宽度1米,高度5.8米,停站层1~2,自动扶梯1台;角度12,电梯宽度1米,高度5.8米,停站层1~2,自动扶梯1台;角度12,电梯宽度1米,高度5.8米,停站层1~2,自动人行道梯3台;
2. 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资金来源:自筹,预算价: 约320万元;
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税金、直到领取到《安全检验合格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包干。
4. 工期要求:工期为100天(以现场符合施工条件为准,其中交货期40日历天,安装工期为60日历天)。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需参照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度,根据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
5.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
三、更正信息:
1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条件: 2 电梯制造商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 电梯制造商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自动人行道梯C级及以上资质。
2 、 招标文件中原付款方式:设备付款 1 甲方根据交提货周期长短按下述约定分期付款,甲方在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普通发票); 2 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卖方提供电梯深化图,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0%的预付款。 3 买方在要求设备到货日期前25天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并向卖方支付本批次设备价款40%的货款,若分批发货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4 设备安装、调试全部结束,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买方获得使用许可证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付清本批次设备价款40%的货款,若分批发货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5 余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至质保期满后十天内付清。
安装付款 1 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卖方提供电梯深化图,买方支付安装总价的10%的预付款。 2 买方在要求设备到货日期前25天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并向卖方支付本批次安装价款40%的安装款,若分批安装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3 设备安装、调试全部结束,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买方获得使用许可证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付清本批次安装价款40%的货款,若分批安装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4 余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至质保期满后十天内付清。
现更正为: 设备付款 1 甲方根据交提货周期长短按下述约定分期付款,甲方在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普通发票); 2 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卖方提供电梯深化图,买方在要求设备到货日期前25天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并向卖方支付本批次设备价款20%的货款,若分批发货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3 设备安装、调试全部结束,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买方获得使用许可证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批次设备价款50%的货款,若分批发货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4 买方获得使用许可证后,满一年买方向卖方支付本批次设备价款20%的货款,若分批发货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5 余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至质保期满后三十天内付清。
安装付款 1 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卖方提供电梯深化图,设备安装、调试全部结束,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买方获得使用许可证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批次安装价款40%的货款,若分批安装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2 买方获得使用许可证后,满一年买方向卖方支付本批次安装价款40%的货款,若分批发货的,分批支付本次款项。 3 余款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至质保期满后三十天内付清。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赵阳、谢莲
联系电话:0510-88207527、13400012412
传真:0510-88207527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建圆建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