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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近日制定印发了《天津市2016年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民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以落实天津市2016年20项民心工程对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保障民宅电梯安全使用。
该方案明确纳入安全评估的电梯为1999年12月31日之前制造且已登记注册的老旧居民住宅乘客电梯。同时,各区、县可结合居民住宅实际情况,安排增加非目标范围内的电梯。
本年度评估由电梯安全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标准,通过对电梯设备系统的安全状况、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能力分析,评价电梯可能存在的危及乘客安全因素并出具评估报告,并及时将评估结果通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所属区、县市场监管局,为电梯产权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政府部门解决电梯安全问题提供技术依据。
此次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分为三个步骤,4月30日前,按照市市场监管委所制定的方案,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老旧电梯评估,开展宣传动员及电梯隐患排查;5月至10月底,电梯安全评估机构提前对接并具体实施老旧电梯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电梯使用、维保和产权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排除;11月对老旧电梯评估进行验收,以保证居民乘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