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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2008-11-28 08:15:11 浏览: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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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赣建省招【2008】49号

  招标编码:CBL_20081127_1007666765

  所属地区:江西

  详细内容:

  赣建省招【2008】49号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的委托,就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大楼的电梯设备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大楼电梯项目

  二、招标内容:

  电梯4台(其中消防梯1台,客梯3台)。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设备的技术、质量标准按GB7588-2003及现行相关技术法规制造、安装、验收。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制造商及代理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2.有能力提供上述设备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在江西省内设有经过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且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江西省内设有的分公司应具备电梯安装和维修的能力,并取得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B级(含B级)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应具备电梯安装和维修的能力,并取得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C级(含C级)以上资质证书,同时,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三大件”的中主机、门机必须为欧、美、日整机进口产品,控制柜中的主电脑板必须为欧、美、日进口件。

  四、制造商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格材料:

  1. 制造商及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制造商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和A级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 制造商分公司应取得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B级(含B级)以上资质证书;

  4.同类电梯的相关业绩材料。

  五、代理商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格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由制造商开具的本项目的授权书;

  4.制造商及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制造商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和A级以上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制造商分公司取得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B级(含B级)以上资质证书;

  6.同类电梯的相关业绩材料——提供投标品牌在南昌地区公建项目2个以上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制造商或代理商单位公章。

  六、其他要求:

  1.每一品牌只接受制造商或其就本项目设备授权的一位代理商的报名。

  2.当符合条件的投标报名人过多时,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单位。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需作任何解释。

  七、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6日至2008年12月02日,每天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址:南昌市招标投标中心(南昌市红谷滩风和中大道1318号)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周臻 联系电话: 0791-6278143

  招标人: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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