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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早已成为年轻人生活的一部分
早上出门需要坐电梯
到了公司需要坐电梯
出门购物也是一个样
而一些多层住宅的居民仍在爬楼
特别是想想自己住在老小区的父母
每天爬五六楼也是心疼
小编多少次听身边老年人说:
“腿脚不方便,咱住的这老小区要是有电梯就好了。”
在泰安不远的将来
这个小目标就会成为现实啦!
日前,肥城在全市率先发布《关于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老楼终于可以加装电梯啦!
小编大概总结一下这份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加装电梯必须经过申请;3,可以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4,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单元使用电梯的业主分摊;使用电梯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单元使用电梯的业主共同分担。5,要经过专项设计、获得施工许可,通过竣工验收;6,使用要经过登记。
以小区幢甚至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太贴心了!既满足了一部分人对电梯的需求,又尊重了大多数人的意愿。
加装电梯是咱们社会发展进步,对老百姓合理诉求的一种回应。
据了解,泰安市从2000年开始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93.6万人,占总人口的16.8%,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选择居家养老。随着老龄人口比重逐年上升,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那么,老楼要加装电梯,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找哪些部门跑手续?从申请到建设再到使用维护的流程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一直没有政策依据,而现在肥城市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已经给出了答案。
组织实施↓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组织实施,或者自主选择其他单位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二)签订协议。
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加装电梯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三)专项设计。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日照、结构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四)资金筹集。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单元使用电梯的业主分摊。
(五)联合审查。
申请加装电梯的代理人应当持加装电梯专项设计施工图和总平面图、加装电梯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到当地规划部门办理加装电梯手续。由住建部门召集规划、房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和图审机构进行联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会后7日内向住建部门反馈书面意见。联合审查通过后规划部门正式启动行政许可程序,并将经联合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在改造电梯所在住宅单元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施工许可。
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加装电梯工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代理人应持经审查合格的加装电梯专项设计施工图、施工与监理方案到建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电梯安装单位应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办理施工告知,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七)竣工验收。
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向住建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八)使用登记。
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九)管理维护。
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使用电梯产生的电费、维护费、保养费以及定期检验费等所有费用,由该单元使用电梯的业主共同分担。
政策措施↓
(一)政策支持。
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优化服务。
住建、规划、质监、房管、城管、建管等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做好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街道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协调工作。原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
(三)健全管理。
电梯改造服务范围内全体产权所有人应当遵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制定的电梯使用、维护和管理办法。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