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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梯使用者应当至少每15日让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据了解,此次《条例》中所称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场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设事故应急处置机构,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统计、预测和技术分析。
《条例》规定,电梯使用者应当每年在检验有效期满前三十日申请定期检验。乘客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十年以上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除每年对其实施定期检验外,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作出评估结论。电梯使用者应当至少每15日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此外,《条例》还提出,电梯使用者应当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和应急呼救系统,并保证其有效使用。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应当立即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处置,并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应急救援,排除故障。
据悉,为确保《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全面、顺利施行,12月8日,市质监局召开了宣贯培训会,市质监系统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市重点特种设备企业业务骨干近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宣贯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此次培训为师资性培训,参训人员结束后,将组织本单位及辖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