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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售被有效遏制 老旧楼加装电梯步履蹒跚
作者: 2017-01-07 16:41:02 浏览: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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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食住行,民之四维。

  据中山市国土局网站数据显示,2016年1—11月份,中山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共有133841宗,其中住宅89687宗。作为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房地产不仅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话题,也备受中山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

  2016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和委员均提出与楼市相关的提案和建议,比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旧楼加装电梯等。记者查询发现,目前这些提案和建议都已经有了相关部门的答复。

  A声音:市场秩序急需规范管理

  回访:房地产库存下降市场持续向好

  2015年,在促消费、去库存的房地产政策总基调下,中山房地产市场悄然回暖。加上受深中通道即将动工的消息刺激,全年商品住房销售量明显增长。到了2016年,中山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市民刚需住房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增加,全市商品销售量同比大幅增长,库存进一步下降。在此背景下,2016年初中山“两会”期间,吴小平、张翅、柳振兴、谭汉坤等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要求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从提高城市品质、提高房地产业发展的质量、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及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强调要加强日常研判,建立完善市场分析和预警预报制度,有效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囤地、炒地行为,加大对捂盘惜售、土地闲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吴小平等人大代表的建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予以答复,认为该建议符合现阶段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合理可行,应加快实施。去年“两会”后,中山市住建局、国土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先后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去年4月,为健全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住建局印发了《中山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从去年5月1日起试行,将全市房地产企业纳入诚信管理体系,设置信用分值,监管部门根据企业不良行为或良好行为进行扣分或加分,根据信用得分对企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将企业的诚信信息进行公示。

  同时,中山市继续开展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印发了《2016年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进度安排。为切实减少“问题楼盘”,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履行义务,该市还印发了《中山市“问题楼盘”界定标准及处置程序》,使“问题楼盘”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将“问题楼盘”开发商纳入房地产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实施监管,对列入“问题楼盘”的项目,一律按《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进行预售款监管,达到防范市场风险的目的。

  到了去年下半年,随着楼市持续火热,针对个别地产商和中介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中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活动的通知》,要求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才可以发布销售广告;在房地产销售广告中,禁止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禁止宣传楼王地王等炒作性信息。

  B声音:合同不规范易引发纠纷

  回访:售楼宣传资料亦可作维权依据

  购房合同是商品房买卖的凭证,也是以后双方出现违约纠纷时的关键性证据。中山市政协委员麦佩玉、刘秀莲和王钰飞在调查中发现多起合同不规范案例,比如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入户花园和两个阳台买一半送一半”,却不愿将此项承诺写入正式购房合同。

  “这个合同意味着这套商品房没有入户花园和阳台的赠送面积,而事实上这位购房人到现场看楼时,入户花园、阳台却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合同内容与实际建筑结构不符,一旦双方就商品房建筑面积发生纠纷,则购房合同就是最主要的书证。在主要书证上没有明确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判决时则不予支持,购房人有可能会败诉。”麦佩玉表示,“现实中,许多缺乏法律知识的购房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签订了购房合同。”关注到该问题后,在去年中山市“两会”期间,麦佩玉、刘秀莲和王钰飞联名提出了《关于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依法合规保障购房人权益》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促使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合规地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针对此提案,中山市国土局予以专函答复。

  一方面,通过制定《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简称《合同》)作为示范文本,明确商品房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合同》首页对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事项做出提示,其中第三条“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充分体现了合同自治原则。买卖双方可根据销售房屋的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约定合同条款。

  另一方面,中山市新建商品房销售均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进行网签,并以合同示范文本作为网签合同的标准文本。在正式网签前,买卖双方可通过系统打印出草稿合同,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和修改,达成一致后再提交网上备案,并打印正式的纸质合同进行书面签订。提案答复中指出,2007年5月1日实施网上登记备案至2016年8月,中山全市共网签商品房合同66.41万宗,有效防止一房多售现象的发生,并遏制不法企业捂盘惜售和违规销售等行为。

  此外,针对市场过热,一些开发商试图通过提高容积率来增大开发强度,市国土局明确规定,出让土地时,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者需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建筑物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方可通过。

  “开发企业不能随意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确需变更的要按法定程序经规划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购房人可以根据开发企业现场展示的楼盘设计方案、平面图、建筑模型以及售楼宣传资料作为日后产生销售纠纷的维权依据。”市国土局在答复函中表示。C声音:呼吁老旧社区解决便民问题

  回访:建服务平台推进旧楼加装电梯

  关于房地产,去年大部分话题均聚焦于新盘开发及销售,但也有部分委员将目光投向老旧社区。2016年中山“两会”,时任政协委员的吴军、韩延星、蔡健清等就提交关于解决《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落地难”问题的建议,他们提出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加快旧楼加建电梯的推广。

  此外,袁永康、吕志宏、郭瑞楚等8名人大代表则要求开展电梯关爱工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相关扶持政策,解决旧住宅区老人出行难的问题。

  中山城区分布着不少多层旧楼房,主要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大多没有安装电梯。而旧楼住户又大多是老人,加装电梯代步是当中不少人共同的愿望。中山市电梯协会参与的抽样调查显示,中山老城区当中73%以上的人认为有必要加装电梯(基本集中在4层以上)。支持者当中,60岁以上的老人占比超过65%。

  尽管市场有所需求,但由于缺乏专业技术支持和金融解决方案,成功安装电梯的旧楼,直至今天中山仍只有一宗。对于许多业主来说,旧楼加装电梯难点不少。如在报建环节中,按要求必须提供整幢住宅楼每一户业主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凑齐这些证件非常困难。此外,这些旧楼的楼龄均在10年以上,申请报建需要另外出资,绘制新图纸。

  2015年末,《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对加装电梯的申报条件、费用筹集、申报资料、规划申报、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结合议案、提案,针对旧区加装电梯推广缓慢和市民在实际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公开回应称,会尽快拟定操作细则,简化流程、精简程序。同时拓宽建设、维修资金筹措渠道,提供融资支持和专项补助扶持,解决电梯加装资金困难的问题。

  2016年2月,南区办事处和广东易佳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山既有建筑加建电梯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向旧区居民提供“协助协调住户、方案设计、报建审批、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维修保养”等一站式服务。

  一年来,市规划局接到5宗加装电梯申请,其中有一宗成功办理审批,目前建设已接近完成。据易佳梯统计,目前该公司已与500多栋旧楼达成加装电梯合作意向,其中近半已进入方案沟通阶段,20多条进入方案审查阶段。

  东区夏洋街63栋从2016年6月12日递交申请加装电梯,到正式完成审批耗时近3个月,是中山第二个成功申请加装电梯的案例,也是第一个由第三方代办申请成功的案例。易佳梯营销策划经理马腾表示,由于是第一次申报加装电梯,因此耗时较长,业务全面开展后申请时间将会缩短。市规划局称,经和住建部门的协商目前以对申报规定有所放宽。如“加装电梯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投资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不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此外,为了帮助用户解决资金问题,公共服务平台也与银行合作推出了一种信用卡,加装电梯消费可以刷卡付款。据悉,该平台现已有100多个用户,但目前仍未有用户进行加装电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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