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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XEZFCG2008 ( G )—— H00 7
加 入 日 期:2008.12.04
截 止 日 期:2008.12.24
招 标 代 理: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宣恩县
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宣恩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宣恩县刑事技术侦察大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XEZFCG2008 ( G )—— H00 7
二、项目名称: 宣恩县刑事技术侦察大楼电梯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乘客电梯 1 部( 9站 9层)
四、合格的投标人 :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设有固定营业场所或分支机构的电梯制造厂:如投标人为分公司、代理商、经销商等必须有产品制造厂商委托代理销售资格证书。
3 、所投电梯制造厂的产品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该电梯制造厂注册资金 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商、经销商的注册资本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有国家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C级及以上资质。
5 、有履行本投标文件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投标文件的要求供货。
6 、有取得省、直辖市级质量监督局或省、直辖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维修操作证的维保人员。
7 、近三年有关类似的销售业绩。且安装的电梯运行良好(须附用户报告),无重大事故发生。
8 、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9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投标文件所带资料: 《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和近三年有关类似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六、 领 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 2008 年 12月 4日 至 12月 12 日上午 8:30— 12:00;下午 2:30— 5:30时 (北京时间 ,下同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人民币, 下同) 整,售后不退,若需邮寄,每份加收 50 元邮寄费。
七、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珠山镇兴隆大道宣恩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08年 12月 24日上午 9:00时。
开标时间 : 2008 年12 月24 日上午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室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 0718-5831846
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