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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电梯招标
作者: 2008-12-16 09:29:33 浏览: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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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码:CBL_20081215_1007959936

  所属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一、招标人: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日照市天津路中段

  联系人:何中东 联系方式: 13001587377

  二、招标代理机构: 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

  联系人:冯伟 联系方式: 0633-8018345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SDRZK2008-043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RZK2008-043

  五、采购内容:审判楼电梯的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所报电梯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梯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美元(含)或等额货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B级)以上资质;具备B级(含B级)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B包: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所报电梯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梯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或等额外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资质;具备B级(含B级)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若为制造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若为代理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及其所投电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案。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08年12月12日-2009年1月5日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09年1月6日下午3:00

  九、开标时间: 2009年1月6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十、本项目联系人: 冯伟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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