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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家住烟台开发区嵛景华城41号楼的一位居民通过96110热线反映,小区内多部电梯存在超期未检的情况。由于居民每天都要乘电梯上下,对于其安全性十分担忧,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及时督促检验。
带着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到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在41号楼一单元的电梯内,并未张贴检验合格的标识,仅在一边贴着一张打印的电梯乘坐须知与电梯故障应对措施。在15号楼一单元的电梯内,倒是贴着一张复印版的电梯使用标志,但是上面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为2015年10月,也就是说已经有一年半时间没有进行检验。从小区市民反映的情况来看,不少单元的电梯都是这种情况。“我们只是希望在出行方便的同时也能够安全。”一位小区居民说道。
针对电梯超期未检的情况,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开始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梯是开发商安装,与他们物业没有什么关系,后来又表示她刚到物业不太了解情况。随后另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电梯正在检验过程中,维保公司已经向质监部门提交了检验报告,现在标识还没有发放下来。
那么,物业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呢?市质监局安监科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电梯每年都需要进行检验的,可能有的小区物业或者维保公司检验后未能及时领取标识,存在超期几天的情况,但是这种张贴一年多前检验标识甚至没有任何标识的,显然是不合理的。超期未检的电梯容易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是不能运行的,他们将与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对该小区电梯检验情况进行核实。
另外,对于电梯使用标识复印件的问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防止原件在电梯内张贴被撕去,使用复印件代替也是可以的,但是当执法人员前去检查时,物业方必须提供出有效的原件来证明电梯经过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