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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亡事件已过11天 新城小区电梯仍停用
作者: 2017-03-07 09:29:14 浏览: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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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小区惠东新城小区业主坠亡电梯井事件已过了11天,事发的小区B栋电梯仍停用。该小区业主质疑,为何这么久还未检修完毕?惠东县质监局回应,因涉及公安后续取证及重要部件维修,目前暂不能使用,该局将尽快协调后续检修事宜。

  小区现状:用电情况没有改善

  事故发生后直到现在,新城小区B栋的电梯还是被封住,维持着事故发生后的模样。该栋共有13层52户,除1楼外,有48户业主每天爬楼梯上下。对于业主的疑惑,昨日,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回应:要经过惠东质监局的检查以及批准后,电梯才会恢复使用。

  “电梯不能坐,用电还是跟以前那样,我们很无奈。”业主李先生感叹。他们此前向惠东供电局反映小区用电需求,但是惠东供电局解释,新城小区属于小产权房,根据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单独拉电路。

  直到今日,新城小区还是接了附近惠兴水泥的电用于生活。多名业主称,在南都报道小区电梯井坠亡事件后,惠兴水泥门市向业主宣称:将不会给小区提供用电。在开发商的沟通下,新城小区依然从惠兴水泥接电。但开发商并没有提出关于小区用电的确切解决方案。

  质监局:应该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3月3日下午,惠东县质监局副局长钟东清介绍,初步判断该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最后的判断结果要等尸检报告出来。钟东清介绍,事发当晚电梯卡在10楼,初步判断,“死者并不是在电梯运行的过程中或是在电梯维修的过程中死亡”,也不是因为电梯的质量问题死亡。《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明确,通过人为破坏导致的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钟东清介绍,此起电梯井事故并不是因为电梯本身的原因,责任方有待公安部门相关的调查。电梯多个重要部件维修需要时间,且涉及公安后续取证,故目前暂未能使用,该局将尽快协调后续检修事宜。

  供电局:暂无法实施直接供电

  惠东供电局一名负责人介绍,对被认定为违法违章的建筑,依据政府相关规定,供电企业不能直接供电。惠东供电局也接到了新城小区业主们的投诉,但他们暂时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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