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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质监部门加强电梯监管 规范维保市场
作者: 2017-03-27 08:46:31 浏览: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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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电梯二维码电子标签管理制度、推行电梯维保单位违规记分制度、加强非本市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继近年探索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等电梯安全管理机制,今年,市质监局又推出一系列创新监管举措,规范、净化电梯维保市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相关方案日前陆续出台。

  电梯二维码

  今年全面推行

  电梯二维码电子标签管理,是通过物联网技术,采取“一梯一码”粘贴的方式,对维保时间点、时间段和实时地点进行监督,实现电梯日常巡查、维保、检验检测智能化,电梯安全监督社会化。

  我市自去年试点推行这一管理制度以来,崇川、如皋、港闸三地已与技术支撑单位签订了合作推进协议,可以覆盖近2万台电梯,其中崇川区、港闸区已开始对辖区内电梯张贴3D二维码。

  根据计划,第一批试点地区崇川区、港闸区、如皋市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实现电梯电子标签全覆盖,并于7月31日前开始运行。尚未试点地区将于7月30日前完成电子标签的制作,11月30日前实现该地区电梯电子标签的全覆盖,12月31日前开始运行。

  违规记分

  依分定星定监控

  对电梯维保单位实施违规记分管理,则是通过对电梯维保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给予记分,在单位时间内将分值累积后将电梯维保单位分为一至五级监控单位,从而实现电梯维保“一次违规、处处受限”的局面,使违法违规的维保单位难有生存发展的空间。

  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记分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一个记分周期内违规记分累积12分以上的电梯维保单位为一级监控单位;7分以上12分以下为二级监控单位;4分以上7分以下为三级监控单位;1分以上4分以下为四级监控单位;0分为五级监控单位。

  一级监控单位星级评定为“无星”,下一个记分周期监督抽查不少于四次;二级监控单位较上年度降低一个星级,下一个记分周期监督抽查不少于三次;三级监控单位不得升星,下一个记分周期监督抽查不少于两次;四、五级监控单位具备升星资格,下一个记分周期监督抽查不少于一次。

  加强管理

  非本市电梯维保单位

  近年来,随着电梯使用量的高速增长,大量外地电梯维保单位以建立维保服务点、派驻服务人员的形式进入我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而各电梯维保单位对维保点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维保点存在未获有资质维保单位授权、维保人员不足、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维保、质保体系未有效运转、维保价格偏低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市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危及电梯安全。

  加强非本市电梯维保单位管理,主要是针对在南通行政区域外领取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资质、在南通设立站点开展维保活动的电梯维保单位,要求这些单位主动向市质监局提交《南通市非本市电梯维保单位核查申请表》,在经过书面审核和专家组验证性复核后,市质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南通市非本市电梯维保单位登记通知书》,并在质监局门户网站公示。

  今后,未登记的非本市维保单位将不得与本地电梯使用单位再签订维保合同,开展维保业务。原先已登记的维保单位,要在今年5月31日前对照办法规定重新完成核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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