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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为洗手打开消防栓 至多户进水电梯停运
作者: 2017-04-21 08:53:15 浏览: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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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虹口区江湾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物业公司报警,该小区顶楼消防栓被人打开,造成楼内多户居民家中进水,两部电梯停运。警方到事发地点逐户排查后发现,竟是一户正在进行装修的居民家中,装修工人因防水层铺设施工关闭进水阀门后,为洗手打开楼道消防龙头。

  4月16日晚21时,虹口区虹湾路55弄的物业公司向辖区江湾派出所反映情况:该小区18号楼35层楼道内的消防栓被人私自打开,造成多户居民家中进水、楼内的两部电梯故障。

  接到报警后,民警到实地查看情况,发现35层楼的楼道内消防箱上的封条已被撕去,消防箱内的消防栓被人打开过。民警现场看到,该楼总共35层,通常来讲除了居住在该层的住户,一般人不会前往顶楼,更不会有人无缘无故打开消防设备。而35层一共四户人家,警方逐户排查发现,其中已入住的两户居民家中早已水漫金山却找不到原因,还有一户空关,另一户则正在装修。

  民警敲开这户正在装修人家的门,暂住其中的装修工人矢口否认曾动过楼道内的消防设施。然而民警到物业调取电梯内监控发现,当晚19时16分左右,装修工人李某进入电梯乘到35层,并无异样。而在19时55分左右,其从35层乘电梯离开时却浑身湿透,还不时掸去外套上的水滴。

  李某面对监控视频,仍旧抵赖。不过民警询问时注意到一个细节,16日当天该户人家正在进行防水层铺设,装修户内进水总阀肯定系关闭的。民警再度询问李某,既然这户人家进水总阀门已关闭,水从何而来?李某迫于压力终于如实交代,的确是他打开了楼道内的消防栓,正是因为在进行防水层铺设施工关闭了进水总阀没水,为了洗手才打开了楼道内的消防栓取水。

  目前,李某因涉嫌损坏、挪用公用设施、器材被处以行政罚款,其还将面临物业向其追讨的巨额赔偿款。警方提醒,消防设施属于应急专用设备,擅自动用将承担法律责任。《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文标签:电梯  电梯安全 电梯故障 电梯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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