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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2月23日专电(记者 邓华宁)23日,江苏省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10条政策措施,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作为第一项措施,明确要求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2009年、2010年,江苏每年将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2009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5万套以上,2010年不低于6万套。2008年-2010年,3年共建设经济适用房17万套以上。同时,全面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
鼓励支持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其中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房,暂不受面积、价格及贷款次数等限制;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新房贷款政策。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
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对项目较好、但资金困难的在建项目采取特殊信贷政策和措施,促使其尽快完工交付使用,避免出现“烂尾楼”。商品房市场供应充足、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以及拆迁户较多的城市,可通过市场招标采购普通商品住房,用于安置被拆迁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