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电梯半月须“体检”
作者: 2009-01-03 09:35:24 浏览:94次
记者昨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获得通过,从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电梯使用者应当至少每15日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管理者应确保电梯安全经费的落实,有大修基金的按规定提取;无大修基金的,应由电梯使用全体受益者建立专项基金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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