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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电梯设备工程招标
作者: 2009-01-05 08:17:19 浏览: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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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HAZC新2008090066
加 入 日 期:2008.12.26
截 止 日 期:2009.01.15
招 标 代 理:
地 区:淮安市

受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HAZC新200809006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电梯设备1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厂家的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并且注册资金必须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项目货物、进行项目有关服务;
8、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法人公司,其本次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满足上述第7条规定;
9、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所投电梯制造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出具承担本次项目安装、维保单位的安装及维保资质证书。(负责安装服务单位必须获得国家颁发的C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并取得厂家授权或系厂家直属、且是在淮安当地注册、具有固定办公地点的的安装企业;负责维保服务单位必须获得国家颁发的C级及以上维保资质,并取得厂家授权或系厂家直属、且是在淮安当地注册、具有固定办公地点的维保企业。);
11、投标人自己不承担本次项目安装、维保的,即投标人与为本项目提供安装、维保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1-6的条件规定,为本项目承担安装、维保的单位不能作为联合体主体,联合体主体还必须满足上述第7-9条要求。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购买文件方式): 
1、到采购中心购买文本文件:
(1)到采购中心购买文本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相关交费手续。
(2)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份,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五楼510室
(4)时间:  2008年12月26日-2009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传真至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文本科,传真:0517-83638029,并电话与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文本科联系确认,电话:0517-83638018,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相关交费手续。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09年1月15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031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1月15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评标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评标一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刘永                  电话:0517-83638018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现场勘察、索取图纸):刘先生
                                                                                                  电话:0517-83275111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031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附件: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_____编号_____项目的投标,已在你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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