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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物业费致电梯停运? 西藏网友留言获答复
作者: 2017-07-20 10:04:05 浏览: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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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一名西藏网友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东苑小区电梯停运的问题。他说:“东苑小区有很大一部分电梯因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关停约20天,部分业主只能经常爬楼梯。”

  对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答复称,经核实,网友留言之前东苑小区有9部电梯主要因配件损坏而停运,物业公司已按照公共设施维修程序,恢复了全部电梯的运行。

  有话想对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近期,东苑小区有很大一部分电梯因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已关停约20天仍然不开通,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只能经常爬楼梯,部分业主到物业公司反映时,物业管理人员态度强横且有恃无恐!平时,东苑金房物业也有类似不作为的行为,比如热水管道仅开通使用了几个月便停用也造成巨大资源浪费,他们这种行为希望您百忙中予以关注!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了联系,现答复如下:一是关于电梯停运事宜。经核实,您留言之前东苑小区存在有9部电梯主要因为配件损坏原因而停止运行。物业公司已按照公共设施维修程序,于5月25日恢复了全部电梯的运行。二是关于太阳能热水供应事宜。因东苑采用的单元式楼顶集中供热水水箱间地面低于屋顶楼面,在没有及时发现水箱间爆管的情况下,整个水箱间会因过度积水渗入电梯井,导致电梯损坏不能运行,存在易发生电梯坠落事件等安全隐患。为确保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及生命安全,目前已关停太阳能热水供应,待对水箱间进行改造后,及时恢复单元式楼顶集中供热水系统。如您的问题还未得到解决,请与自治区公有房屋管理局电话联系:0891-6810297。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扎西德勒!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在拉萨事业单位工作的女职工。马上我面临休产假的问题,我的户籍在老家,并未转入西藏;我的老公在一家私企,户口也没有转入西藏;请问在藏工作的非西藏户籍能享受产假一年的待遇吗?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进行了联系,现答复如下:按照《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两孩生育待遇的通知》(藏卫发〔2017〕237号),非西藏户籍不符合享受本通知规定产假条件。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人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外省、区、市大专以上毕业生被西藏各类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可办理本人户口迁移手续,并无其他前置审批条件。所以在西藏单位工作的非西藏户籍人员可到单位辖区派出所咨询户籍迁移进藏的具体要求并办理。办理完毕后即可按西藏自治区户籍享受产假(护理假)。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扎西德勒!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陕西学生,今年刚高考结束,想要报考定向西藏就业的有关学校和专业,但这些院校录取分数太高,我只是二本,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自治区教育厅已与您就相关政策进行了电话沟通。如您的问题还未及时得到解决,请与您学籍所在地的招生部门电话联系。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扎西德勒!

  【网民留言】

  我是拉萨市的市民。在拉萨的街头,这两年常常见到电动车抢占人行横道、机动车道的问题,有甚者违章逆向行驶、闯红灯等等。尤其是到晚上10点钟之后,这一现象更加严重。由于电动车行驶速度快、刹车不灵敏、鸣笛声小、驾驶人不熟悉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发生剐蹭问题之后,又总是判定机动车有责任,使得电动车更加有恃无恐。恳切盼望可以参照内地其他城市的管理办法,为电动车上牌照,对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并对违章车辆和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期盼这座美丽的城市更加规范有序。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与拉萨市进行了联系,现答复如下:(一)强化电动车辆通行管理。拉萨市交管部门借鉴南宁、海口做法,坚持“以学促管”“学罚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体验式教育、参加志愿劝导服务等活动,抓执法、抓教育、抓养成,推动电动车骑乘人员自觉守法、文明出行。推动源头监管,借鉴上海、深圳、成都等地做法,责成工信、质检、工商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清理违法违规销售企业,严把销售准入关,推动政府出台回购、置换等政策,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辆,形成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二)出台电动车辆管理办法。近几年,拉萨市多次组织人员赴内地考察电动车辆先进管理措施,草拟《拉萨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经过市政府层面多次商讨及修正,拟于近期出台,内容涵盖群众关心的电动车辆上牌、违章处罚、教育引导等具体事项,并于今年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事宜的请示》,目前,正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要求,联合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电动车报废、退市、换购及补贴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待审议通过后实施。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扎西德勒!

  

本文标签:物业费 电梯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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