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为落实国务院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了3770种提高退税率的商品的具体范围。其中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由11%提高到13%,由13%提高到14%。电梯用控制柜(电气柜)及控制柜专用印刷电路板等调整后退税率为14%。